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近期对省属高校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结合《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今后学校的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12月18日颁布的《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运用规定(试行)》(粤教审〔2019〕1号)执行。
附件:《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运用规定(试行)》
广东海洋大学
2020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1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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