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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审计〔2025〕1号
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度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粤教审〔2024〕6号)等要求,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校审计〔2021〕2号),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24年度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经济活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及风险防控的适应性,推动制度完善与流程优化,促进学校治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评价范围

(一)主要涉及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室、财务部、科学技术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招标与采购中心)、水生生物博物馆、图书馆、人力资源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研究院、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合作部、后勤保障部、基础建设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审计工作部等(详见附件)。

(二)时间范围: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评价内容

本次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经济活动。

(一)单位层面主要包括:内控组织机构设置、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发展规划、内控知识培训和会议召开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关键岗位与人员管理情况、内控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情况等方面。

(二)业务层面主要包括: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债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维修项目管理、科研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附属单位管理、所属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管理、对外合作管理、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阶段(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8日)

各单位(部门)确定内控管理员,按《广东海洋大学内控风险评估及评价项目第一次资料收集清单》(附件)要求,于2025年4月8日前将评价所需资料报送指定邮箱或学校行政楼312审计工作部经济责任与财务审计科。

(二)现场评价阶段(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15日)

由审计工作部联合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博公司)组成工作组,通过访谈、资料核查、穿行测试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重点检查高风险领域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报告撰写阶段(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5日)

2025年6月15日前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管理建议报告》,建立问题台账。

(四)整改阶段(2025年6月16日-2025年11月30日)

相关单位(部门)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料报送。所有资料须按规范格式提交,报送单位(部门)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风险点清零。

(三)注重整改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需附佐证材料;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应制定阶段性计划并说明原因。

六、联系方式

本次评价工作组由学校审计工作部人员和迪博公司派出人员组成。

(一)审计工作部经济责任与财务审计科:刘红明、麦进超,联系电话:2383151,联系邮箱:sjc2383151@126.com。

(二)迪博公司联系人:杨工17629235807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内控风险评估及评价项目第一次资料收集清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3月3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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