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科研基础,加强学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数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规划》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部署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在2025年10月-2026年3月,按照“动员摸底、申报初审、项目预评审、汇总上报、工作总结”5个阶段开展,共计6个月。
二、各阶段工作部署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5年10月)
1.项目申报情况摸底。科学技术部将学校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提供给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历年申报立项情况,参照近年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资格,在本单位认真开展申报的摸底调查,准确提供摸底调查表(附件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须于2025年10月31前,将细化工作时间表和申报摸底调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核对后,研究设定申报指标并下达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该指标为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2.学校申报工作部署。科学技术部部署申报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对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读,组织专家交流项目申报经验。
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申报动员会。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事项,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在总结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有条件的单位要邀请校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评审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获得者及校内多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开展专场辅导报告和座谈交流,积极指导、鼓励广大教师申报。
(二)申报初审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团队研讨等。申报人初步确立申报方向,拟定项目题目,并完成项目摘要和提纲撰写,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本单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人。其中,学院由教授委员会组织项目初审。
(三)项目预评审阶段(2026年1月至2月)
1.2026年1月底前,申报人完成项目申报书初稿,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其中教授以下且尚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申报人,均须3名专家提出书面预评审意见(附件2),科学技术部不受理此类未经专家预评审申报的项目。
2.2026年2月底前,将各专家预评审意见反馈至单位和申报人,由单位汇总预评审情况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预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3.预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保障。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6年3月)
申报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于2026年3月初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报科学技术部(具体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科学技术部负责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汇总上报。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6年3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做好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含工作开展佐证材料)报送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汇总全校项目申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校领导。学校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对先进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为我校教师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认真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引导教师广泛关注和积极申报。
(二)全面摸底,精准掌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对人员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汇总本单位教师的申报资格情况,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对具备申报资格但不愿申报的人员,要掌握具体情况,科学帮促。
(三)营造氛围,严把关口。各学院要发挥教授委员会的学术指导作用,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就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营造积极和谐的学术氛围,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质量。
(四)收集意见,修改完善。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预评审工作,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及时提交申报材料至评审专家,认真收集专家预评审意见,并督促申报人修改完善。
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2383133
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313室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摸底调查情况表
2.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专家预评审意见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预评审情况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