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2022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安全正常开展,维护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2022〕7号)等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2022年春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飞行检查”组来校检查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实验室的实际,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和实验室疫情防控,做好实验室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做好实验室开放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按照《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和危化品的安全检查、风险排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1.开门开窗通风透气,打扫卫生,清理杂物,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2.全面检查实验室应急设备及物资是否足够、正常有效。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械、实验室应急喷淋、洗眼器,以及应急药箱等是否正常有效使用,周围是否堆有杂物。
3.检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对供电、供排水管线路进行排查,保障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
4.全面检查、调试实验室仪器设备,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防止带病使用。
5.检查实验室使用和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丢失、泄漏,试剂标签是否有脱落、模糊、腐蚀现象,如有,要及时报告处置,补充清晰,如已不能辨认,则不能盲目使用。
假期期间停用的实验室和各类设备设施、化学品等相关情况,经综合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各学院、中心在做好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的同时,由本单位主管实验室的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科技处、保卫处、教务处配合,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春季学期实验室主要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及风险点排查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源管控情况;
4.实验室安全检查及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落实实验室准入情况;
6.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及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
1.学院、中心自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8日;
2.学校组织检查时间:2022年3月9日至3月10日。
三、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各学院、中心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负总责,主要行政领导亲自抓,逐级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对本次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以及上学期末检查发现而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如因无法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说明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学院、中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施闭环管理,务必排查整改到位。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中心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表(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汇总表(附件2)、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一览表(附件3)、实验(实训)室其他危险源风险点一览表(附件4),以及2022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报告经主要行政领导签名、盖章,于3月9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纸质文本送行政楼502室,电子扫描件发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2396093、2383531。
附件:1.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表
2.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汇总表
3.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一览表
4.实验(实训)室其他危险源风险点一览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2年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