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产 - 正文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资产〔2023〕26号
关于遴选学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队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监督管理,及时督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队队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办法

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队队员遴选办法:学院组织推荐或学生个人自荐、学院审核、统一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院报送候选人情况组织遴选工作,确定人员名单后报学校审批。

二、候选人推荐

(一)推荐范围: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每学院推荐人选1-3名。

(三)候选人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及团结协作精神;

3.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时间上能保证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4.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发表意见。

(四)报送时间:2023年11月3日前报送。

三、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队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对各学院(科研平台)实验室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的巡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在学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督查。在学期内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及时如实向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并依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整改意见协助督查整改效果。

(三)完成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等有关工作。

本次遴选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队队员,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湖光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02室,电子文本发邮箱: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张硕果、叶一苇;联系电话:2383531、2396093。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查员推(自)荐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9月28日 印发

Copyright ©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2011-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06058882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