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的工作要求,现将“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安全责任到岗到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抓不懈。
二、开展全面排查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危化品和高温高压、生物安全、机械安全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安全落到实处。
三、加强实验室水电气及设备安全管理
节假日期间,对未开展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终止运行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管,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值班和巡查工作。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