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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资产〔2026〕19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7-2029年度教学实验室基本运行保障类滚动项目库建设暨2027年度实验教学必备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教学要求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科学配置资源,推进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保障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27-2029年度教学实验室基本运行保障类滚动项目库建设暨2027年度实验教学必备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包括2027-2029年度计划建设的教学实验室基本运行保障类项目,具体包括:仪器设备老旧,已达使用年限且无维修价值需更新的设备;现有设备台套数不足需补充的设备;新办专业、招生规模扩大、经学校批准(依据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等正式文件)新开实验项目或更新实验内容等需新增配套仪器设备;其他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的相关需求(申报时需明确具体需求原因)。

对于已纳入2027-2028年院级项目库的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建设及发展需求的变化,调整后纳入2027-2029年度项目库,并规划新项目,形成新一轮滚动项目库。2027年度计划建设的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将作为2027年度财务预算申报的候选对象。2026年已立项但暂未获得经费支持的项目,届时将一并申报2027年预算;预算额度有限时,2026年项目将被优先支持。

阳江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不在本通知申报范围。

二、推荐原则

本次申报项目推荐的核心原则是“保教学、保运转”,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满足教学原则。紧扣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质量标准,充分考虑未来招生计划的变化情况。对于学校计划减少招生甚至停招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实验仪器设备。申报时须明确需求原因,并在“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中列明涉及的本科实验教学场所、专业及课程名称、受益学生对象等具体信息。拟购置设备不得为科研或办公设备,资金不得用于基建、后勤维修、装修等

(二)资源共享原则。聚焦共享开放教学实验室建设,整合资源,在可能的范围内统一管理和使用仪器设备,实现最大程度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与重复购置。现有教学资源(不限于本学院)可满足需求的,不得重复建设与购置;其中无专业壁垒的通用性资源(如普通机房等),应从严把控;学校所有实验教学资源在闲置时均应面向全校共享,各教学单位不得拒绝其他教学单位的合理共享需求;共享其他教学单位实验教学资源时,应主动承担必要的人力(实验员等)成本。

(三)重点突出原则。依托优势学科及核心课程,积极谋划布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实验教学平台,以及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卓越计划专业等方面的实验室建设。

(四)布局合理原则。实验室环境应良好,布局应满足教学需要,充分考虑扶持新专业、薄弱专业改善基础实验教学条件,以及扩展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延伸实验室功能的后续要求,为实验室规格提升和持续发展做出必要安排。

(五)国产优先原则。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中,优先采购国产货物。因国内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求、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等情况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经专家论证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采购。

(六)适度超前原则。在满足教学实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实验室(尤其是专业实验室)应关注技术的前瞻性与先进性,设备添置应具前瞻性和先进性,满足优化实验课程、保证教学质量和未来教学需求。

三、推荐项目类型及数量

本次申报分为3个类别:常规推荐项目、共建共享实验室项目和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各类别的推荐内容与要求、推荐数量及金额如下。

(一)常规推荐项目

1.推荐内容与要求

本类别为普惠性项目,是各教学单位为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或进一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的实验教学必备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2.推荐项目限项和限额要求

(1)推荐项目限项

理工农学院每年度推荐不超过3项,文科类学院和工程训练中心每年度推荐不超过2项。

(2)推荐项目资金总额限额

理工农学院每年度推荐项目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文科类学院每年度推荐项目资金总额不超过70万元,工程训练中心每年度推荐项目资金总额不超过140万元。

(二)共建共享实验室项目

1.推荐内容与要求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实验室开放共享”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提高学校教学实验室和资源使用效率,特设立本申报专项。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共建共享理念,主动与其他教学单位沟通对接,达成共建共享共识;凡能共建共享的,优先通过此类别申报。

该类项目要求2个(含)以上教学单位共建,所开设实验课程涉及2个(含)以上学院,受益学生范围较广。联合申报时,须明确主建单位(1个)与共建单位(可多个);项目负责人可1名以上,排位第1的为主要负责人;须在“建设内容”中明确共建各方的责任与权利,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维护和管理等事项;须在“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中列出因实验室共建共享带来的该实验室新增上课专业名称及归属学院、班级名称、学生数以及相应的排课数量增加值。鼓励在现有实验室的基础上通过升级(添置仪器设备等)实现共建共享。因共享产生的教学实验维持费增加额,实验室所在教学单位可在学校编制年度预算前,通过相关程序合理申请增加相应额度。

2.推荐项目限项和限额要求

共建共享实验室项目不占各教学单位常规推荐项目的项数与额度,且经费有限时优先于其他类型项目获得支持。

(1)推荐项目限项

各学院作为主建单位或共建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项。

(2)推荐项目限额

每项不超过150万元。

3.立项计划

2027年度拟立项不超过3项,总资助金额不超过450万元。

(三)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

1.推荐内容与要求

该类项目为续建推荐项目。为落实《广东海洋大学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校规划〔2025〕1号)关于人工智能教学实验室建设要求,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两个专业在2026年立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建成后须面向其他开设人工智能领域相关课程的学院共享,并须在申报材料中阐明建成后面向其他学院共享的支持保障措施。

2.推荐项目限项和限额要求

(1)推荐项目限项

开设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院各推荐不超过1项。

(2)推荐项目限额

每项不超过150万元。

四、推荐要求

(一)2025年度(含)前获项目立项但未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7年度项目。上述条件截至本通知发文之日统计。

(二)各单位需对申报项目组织论证评审,严格把控申报质量,择优筛选并排序,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在单位内部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论证要求、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要求、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论证要求等详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指引》(可在资产设备管理部网页——“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五、评审及立项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可行性与必要性评审。

(二)根据学校财力可能,学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拟定拟立项清单。

(三)将拟立项清单提交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进行立项表决。

(四)经立项表决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立项。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在学校网页“一网通办”中直接登录)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功能模块中在线填报2027年度项目推荐书。

(二)附件1可在线填写,也可下载模板线下填写后上传,每个项目单独填报1份。

(三)附件2、3、4线下填写后,与公示证明材料一并在“申报单位汇总上传”功能模块中上传。每个申报单位各填报1份即可,无需每个项目单独填报和上传。

(四)申报材料中凡需签名盖章的,应上传签名盖章齐全的扫描件;附件1、4须同时上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稿。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8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蔡飞艳、吴虹臻;联系电话:8218317。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7年度教学实验室项目说明材料

      2.推荐项目公示情况(模板)

      3.教学实验室项目建设承诺书(模板)

      4.广东海洋大学2027-2029年教学实验室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5月2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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