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推进学校公用房科学优化配置,强化学校房屋资产全流程统筹管控,全面摸清湛江三个校区公用房使用底数,整治用房违规乱象,盘活存量闲置用房资源,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湛江三个校区全覆盖公用房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湛江三个校区内产权归属学校的全部公用房,具体包括:行政办公用房、教学教室用房、实验室及实训用房、科研用房、部门库房、师生活动用房、对外出租用房、空置闲置用房等所有校内公共用房。
二、核查内容
(一)实际使用情况核查
核实房屋实际使用部门、用房责任人、在岗使用人信息,厘清跨部门公用、临时借用、历史遗留用房等特殊情况,明确房屋权属与使用责任边界。
(二)用房合规性核查
重点核查房屋实际用途,严查私自改造房屋结构、违规隔断装修、擅自转租转借、私自占用闲置用房、改变教学科研用房使用功能等违规行为。
(三)闲置及低效用房核查
全面排查长期空置、使用率极低、长期借占不用的低效房屋,登记闲置时长、闲置原因,建立学校科学统筹调剂房源清单。
三、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8日-6月30日)
各单位、部门对照核查要求,全面开展本单位、部门使用的公用房自查工作。如实填写《2026年公用房使用台账信息统计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还须填写《2026年XX学院师生规模及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1中具体信息可在“房产可视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房产管理系统”)中下载。
(二)现场实地核查阶段(7月1日-10月15日)
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现场实地核验,现场核对台账信息,各单位、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对接工作。
(三)集中整改及台账完善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各单位针对现场核查反馈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资产设备管理部汇总湛江三个校区核查数据,更新公用房动态台账,制定公用房优化调配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公用房核查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自查填报、现场对接、整改落实全流程工作。联络员信息须于6月30日前报送至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各单位须如实核对填报用房信息,严禁瞒报、漏报、错报,严禁隐瞒违规用房、闲置用房相关情况。
(三)强化协同配合,保障核查进度。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密切协作配合,高效完成用房核查、信息完善、数据上报等协同工作,凝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
1.《2026年公用房使用台账信息统计表》(附件1)
2.《2026年XX学院师生规模及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
3.《2026年公用房核查工作联络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6年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部门盖章)交至房产与土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wj6926@126.com。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如有不属于本单位、部门的公用房,请在备注中标明;如有遗漏的房间信息,请在表格最后补上,用红色字体标明;如信息错误的,请在备注栏写明。
2.每一房间信息,必须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请填写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并在房产系统中完善。
3.房间名称(暂时没有的,可先以房号代替)、房间类型、性质、用途、房间负责人等,必须填写,其中房间类型、性质、用途请参照《高校房屋分类参考标准》(附件4)。
4.本次核查完成后,如公用房使用功能、结构或人员有变化要及时向资产设备管理部报备,实现房产资源动态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联系人:李文娟;联系电话:8218318;办公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04室。
附件:1.2026年公用房使用台账信息统计表
2.2026年XX学院师生规模及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3.2026年公用房核查工作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4.高校房屋分类参考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