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7月17日上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我校湖光校区望海楼C座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湛江市、麻章区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了检查。
7月17日晚上,市安委办在海滨宾馆召开了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要求我校及其他驻湛高校以及中职、中小学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7月18日,市教育局转发特急通知(附件1),要求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委办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于7月18日上午召开了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专项会议,就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检查反馈问题,部署落实检查隐患整改,研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根据市安委办座谈会、市教育局特急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项会议精神,举一反三,现就做好我校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牵头挂帅,分管领导具体部署落实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部门、实验室都要压实责任,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标准(详见附件2-4),对标对表,于7月20日组织开展自纠自查、隐患排查,发现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当天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前后情况进行拍照,填报自查工作整改表格(详见附件5);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需提交整改报告。
二、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和专家进行复检
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统筹,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于7月21日分组(详见附件6)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进行复检。检查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标准(详见附件2-4)。以一级、二级实验室为检查重点,复检过程中重点检查:实验室值班值守、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管理、病原微生物的管理、特种设备的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
三、做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检查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7月18日学校专项会议精神和湛江市安委办、教育局等要求,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整改。已经实现立行立改的,有关学院后期要严格监督,防止同类问题反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根据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并将落实整改的情况及时向湛江市有关部门汇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守红线底线
各有关单位、部门,特别是涉及消防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管理的学院、中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上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风险隐患评估、排查机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严格落实重要危险源采购的审批和备案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秋季学期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各科研课题组负责人要加强对学生各类存在风险的实验的安全教育和提醒,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一定要有课题组老师在现场。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自纠自查要做到人员到位,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及整改表格须于7月23日下午4点前,经学院、中心领导签字盖章报资产设备管理部(行政楼502),或将扫描件和可编辑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叶一苇老师。
若本次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在湛江市、麻章区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附件:1.【特急】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4.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23)
5.自查工作整改表格
6.安全检查分组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