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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后勤〔2025〕12号
关于启用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系统违规电器识别功能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部门、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系统违规电器识别功能的通知》(校后勤〔2025〕9号)的要求,第一阶段(监测通报阶段)已实施完成,现进入第二阶段(正式实施阶段),鉴于国庆、中秋放假的实际,现将第二阶段原定的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起调整为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本次涉及控电识别系统(第一期)的学生公寓分别为湖光校区:海涛、海霞、海天、海宇、海趣、海妙、海安、海宁、海景、海韵、海鹰、海燕、海虹、海轩、海月、海风、海云、海沁、海念、海涵、海怡、海湛、海蓝、海梦、海欢、海乐、海浪、海花、海意、海思、海情、海怀等大院;海滨校区:海静、海致、海远等大院。

第二期智能控电系统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进行升级改造,涉及的学生公寓分别为湖光校区:海园、海春、海研等大院,教工1幢、4幢;霞山校区:1幢、9幢、25幢、26幢、27幢;海滨校区:4幢。待该系统升级改造完毕后,正式实施启动违规电器识别功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坚决杜绝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切实筑牢学生公寓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学生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9月2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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