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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财务〔2026〕3号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6年省级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内容

(一)绩效自评范围

1.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支出的省本级列支内容,并汇总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省教育厅经管的“财政事权”范围内的各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基准日均为2025年12月31日,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待省财政厅通知后开展。

(二)绩效自评任务分工表

序号

绩效自评任务

责任单位(部门)

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厅

牵头处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财务部牵头,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部、资产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白冰

基财处

刘琨

87774855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1

2025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13539万元

发展规划部

林年冬

研究生处

钟振原

37628043

2

2025年捐赠收入奖励-荧光定量PCR仪器购置4.81万元

资产设备管理部

陈清毫

基财处

陈莉、刘琨

87001143

3

2025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广东省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20万元

中歌艺术学院

李梓郡

体卫艺处

李华

37626353

4

2025年德育和劳动教育专项(广东省高校思政课粤西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全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系列活动)19万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

曹望华

思宣处

刘慧萍

37629171

5

2025年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51万元

研究生院

叶国栋

科研处

曾俊伟

37627742

6

2025年广东特支计划250万元

人力资源部

毛琪

科研处

曾俊伟

37627742

(三)绩效自评内容

1.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履职效能和管理效率两个维度。履职效能集中反映学校预算整体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专项资金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管理效率要综合学校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方面的情况,汇总反映学校整体的管理水平。

2.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应重点体现资金、项目运行、效果成效的评价。着重分析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内容。自评报告应当着重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需报送的自评材料

1.报送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

2.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附件1)

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

4.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

5.佐证材料清单(附件4);

6.责任单位(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附件5)。

(五)自评结果公开

本次绩效评价编制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单独在学校门户网站自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公众提出的绩效自评报告质询,责任单位(部门)要予以解答。绩效自评报告不宜公开的,应于自评报告正式发函中向省教育厅书面报备。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是评价单位履职效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本次学校报送的自评材料省教育厅将同步报省财政厅审核,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各责任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学校大局出发,加强统一组织和领导,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把握自评重点和原则,突出“绩效”,注重“评价”。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坚决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简明、扼要反映资金效能情况,严格按照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责任单位(部门)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时间和相关要求。请各责任部门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分项目向省教育厅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牵头处室以电子文档形式完整报送自评材料,具体文件通过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省教育厅-处室收发文岗-省教育厅XX处室,文件统一以“广东海洋大学-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财务部备案(联系人:魏方元;联系电话:2396036;电子邮箱:finance@gdou.edu.cn)。

各责任单位(部门)在组织实施绩效自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与省教育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牵头处室联系咨询。


附件:1.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3.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4.佐证材料清单

      5.责任单位(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3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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