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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财务〔2026〕11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做好学校二级项目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6〕4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教育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7年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序号

政策任务(省一级项目)

责任单位(部门)

1

德育和劳动教育专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宣传统战部、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2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改革发展

体育与休闲学院、中歌艺术学院、后勤保障部、保卫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3

教育帮扶

组织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中歌艺术学院、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4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计划、综合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特色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

发展规划部

5

高等教育“迎峰”计划

基础建设部

6

高校教育基金捐赠奖补

发展规划部、财务部

7

新强师工程

人力资源部、教育工会、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8

国际交流专项

国际交流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

9

信息化融合创新

数智化教育中心

10

广东特支计划

人力资源部

11

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人力资源部、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12

珠江人才计划

人力资源部

二、项目入库储备要求

(一)做实做细项目入库。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建设的具体部署,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按照省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时从实研究谋划具体项目,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必需、成熟、聚焦”的原则组织项目入库,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支出使用。省教育厅将加大竞争性分配力度,将资金投向工作谋划实、项目质量好、资金绩效优的项目和地方,重点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

(二)严格基建和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申报2027年预算的项目原则上要在提交项目入库前完成立项审批(备案)。基建项目名称等应与立项时保持一致,不得多个项目打包申报,不得将一个立项项目拆分为多个项目申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合理申报分年资金需求和绩效信息;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降本增效改革,严控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增,除已立项项目结合进度分年度安排预算外,申报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较上年“只减不增”。纳入财政项目库的信息化项目,全部从省政务和数据局数字政府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PMO系统)中接收,数智化教育中心需提前在PMO系统中进行项目预填报

(三)落实采购需求调查。储备项目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及早、全面、深入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依据充分的市场调研、历史成交数据、成本分析和精准的采购需求,合理估算采购成本。项目金额应真实反映项目预期成交价格水平,严禁虚列、虚报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将在预算“二上”阶段按要求提供价格调查或历史成交信息等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纳入预算安排。招标与采购中心需归口落实以上工作。

(四)规范入库信息填报。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提高入库项目填报质量,年度资金需求应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不得包含几个年度资金,严防资金沉淀;项目要素信息填报规范、完整、准确,项目期限、项目金额、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实施前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必备要素合规、清晰、明确。省财政厅对于不符合填报要求的项目,将退回修改,退审两次将不允许纳入项目储备,并对存在问题多的单位(部门)减少下年度预算安排。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发挥绩效目标的约束和指引作用,聚焦资金核心任务,把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作为绩效目标必备要素,设置好产出、效益指标,充分展现使用财政资金的效果;对于以前年度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应结合2027年入库及预算编制予以优化调整。入库成功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教育专项项目,省财政厅、教育厅将于预算安排的下一个年度(即2028年)组织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省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是学校重要财源之一,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争取”意识,研究、吃透、用好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密切沟通对接省教育厅资金主管处室,项目入库申报做到“应报尽报、能报尽报”,确保所有具备实施条件且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全部纳入省财政项目储备库,争取更多增量财政资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提升事业发展内涵质量。

(二)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入库储备。各责任单位(部门)在9月6日前按分工表及项目入库要求(附件1)完成专项资金及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的二级项目入库表格(附件2-3)的填报工作,财务部于9月13日前完成审核并录入财政项目库。电子文档发至财务部邮箱:finance@gdou.edu.cn,邮件主题用“单位(部门)名称+2027年教育财政专项入库”标示;纸质表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财务部会计科(行政楼224室),联系人:魏方元;联系电话:0759-2396036。


附件:1.2027年度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一级项目参考清单及二级项目入库要求

      2.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

      3.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入库绩效目标申报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3-2.资产配置预算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8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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