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成教〔2026〕12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了2026年度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资格审查、校内外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智慧畜牧生态养殖技术课程”等4项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经费分年度拨付,从学校继续教育经费开支(获批为省级项目的建设经费视省级支持情况由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学校继续教育经费开支,项目经费不重复支持)。公共课类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30万元/项(其中15万元用于课程资源建设,5万元用于教学团队建设,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1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视频录制、项目验收和资料发送,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专业课类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25万元/项(其中15万元用于课程资源建设,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1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视频录制、项目验收和资料发送,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项目2万元/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
二、项目建设期满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者,须根据专家组意见1年内完成整改,再次验收不能通过者,终止项目建设,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同时将核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数额(省级项目验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研究过程中,凡对研究计划、项目组人员、研究期限等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主持人需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按照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按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的监督检查,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责任;总结、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加强项目建设成果应用,扎扎实实推进我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五、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学校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必要的检查和评估、经费预算与划拨、组织结题验收等。
六、继续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绩效,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同类项目。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度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一览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