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校长刘文华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6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陈春晓领学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并回顾了学校纪委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效,从坚持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高质量精准办案、坚持以案促改促治等三个方面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动知责担责履责。要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专责监督职责,推动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审议《广东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受校长刘文华委托,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安立龙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和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三、审议《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资产设备管理部部长陈清毫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资产设备管理部统筹指导各实验室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资产设备管理部
四、审议《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副校长邓逢光介绍了《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基础建设部部长杨春杰作详细汇报,审计工作部部长陈成作相关说明。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基础建设部要落实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校园基本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基础建设部、审计工作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法律顾问
五、审议《广东海洋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副校长邓逢光介绍了《广东海洋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情况,国际交流合作部部长陈进军作详细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要求,国际交流合作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试行阶段做好动态跟踪监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本办法。
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六、审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受副校长周昌仕委托,研究生院院长叶国栋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七、审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
受副校长周昌仕委托,财务部部长白冰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该办法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请上会研究。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财务部在学校法律顾问指导下,根据会议意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法律顾问
八、审议《广东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受副校长周昌仕委托,财务部部长白冰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该办法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请上会研究。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财务部
九、审议《广东海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副校长鲁义善介绍了《广东海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科学技术部部长伍彬作详细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根据会议意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部
十、审议《广东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副校长鲁义善介绍了《广东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科学技术部部长伍彬作详细汇报说明。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根据会议意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部、财务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十一、研究恢复湖光校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事宜
受副校长鲁义善委托,保卫部部长袁仁广汇报了拟恢复湖光校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有关事宜。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恢复湖光校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从2026年10月开始实施。
责任单位:保卫部、财务部
十二、研究通勤车线路和班次调整事宜
受副校长邓逢光委托,后勤保障部部长曾昭茂汇报了拟调整通勤车线路和班次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通勤车线路和班次调整方案,暂缓原定2027年春季学期开始施行的校区对开改革方案。
会议要求,后勤保障部持续跟踪通勤车运行情况,根据师生需求及路况动态优化运力配置。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教育工会
十四、审定学校优秀硕士专任教师(第三批)聘期期满考核结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张文琦等33名第三批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拟定结果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张文琦等33名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十五、审定202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名单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202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开展及初步认定结果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朱晓闻等96人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十六、审定一般类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名单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学校一般类非事业编制人员前期工作开展和岗位拟聘人员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莫瑶琴等492名一般类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结果,薪酬待遇从2026年6月起计发。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十七、研究拟接收安置2026年度转业军官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拟接收安置2026年度转业军官的有关事宜。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接收李行、刘贤旺等2名转业军官,分别安置到资产设备管理部、教务部。以上两名拟接收人员若中途放弃,则由递补对象依次补充。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十八、研究拟接收高校毕业生为我校辅导员和专职心理教师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拟接收何培林等16名高校毕业生为我校辅导员和专职心理教师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何培林、李卓群、钟伦钦、杨石光、熊嘉欢、黄彦涵、李梦瑶、陈靖霞、李玉莉、王倾城、赵志航、陈华韬、周睿鹏、许煜韵、梁静怡等15名高校毕业生为我校辅导员,李婕为我校专职心理教师。以上16名人员若因公示结果或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
会议要求,人力资源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围绕从招聘结果的成效评估和用人单位反馈的成效评估等维度,做好近年来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等方式的整体评估,择优选拔综合素质高、岗位适配性强、对象多元化的优秀人才。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
十九、研究拟接收张正良等50名博士研究生为我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拟接收张正良等50名博士研究生为我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张正良、陈沛芳、朱阿芳、罗国聪、董晓然、李晓文、王力圆、梁观伟、李颖、崔永博、胡丹妮、刘卫森、陈琦、梁淑贞、张壮、杨丹丹、周玉文、范俊君、刘霈、刘义锋、庞健辉、黄文敏、彭小松、陈莹、马慧、张乙、刘岩、陈海頔、孟丽花、林晓茵、李静、苗玉霖、刘明波、周亚娟、蔡凤宝、张德雄、董超、张春雨、闫旭洁、马南峰、余龙焕、陈夏非、李昭蓉、郑欧阳、陈伟志、杜皓晅、肖星、陈依莹、程宇琦等49人为我校C3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闵力为我校C2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会议明确,王力圆、刘卫森、郑欧阳等3人配偶均为我校教职工,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只领取一半安家费和购房补贴。陈琦、张春雨为校内编外教师,不予发放人才引进经费。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滨海农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歌艺术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
二十、研究引进刘志峰教授为讲座教授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拟引进刘志峰教授为讲座教授的相关情况,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刘海涛作相关说明。该事项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请上会研究。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鉴于刘志峰教授为学校机械工程学科建设赋能助力,会议同意引进刘志峰教授为讲座教授。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机械工程学院
二十一、研究以年薪制方式续聘徐建军教授为拔尖人才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以年薪制方式拟续聘徐建军教授为拔尖人才的有关事宜,海洋与气象学院院长谢玲玲作相关说明。该事项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请上会研究。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以年薪制方式续聘徐建军教授为拔尖人才,聘用合同再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拔尖人才示范带动、关键支撑和团队核心作用,形成以才育才、以才聚才的倍增效应,增加工作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海洋与气象学院
二十二、审定2025年度职称评审结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人力资源部部长毛琪汇报了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过程、评审(认定)初步结果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2025年度职称评审结果,人力资源部按要求上报。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二十三、审议《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
受党委副书记谭平委托,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冯红爱汇报了《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意见征集等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教育工会在学校法律顾问指导下,根据会议意见对本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教育工会、法律顾问
二十四、研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相关事项变更事宜
受副校长邓逢光委托,国际交流合作部部长陈进军汇报了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管理相关事项变更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有关学校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以及中方院长、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变更的方案,国际交流合作部按要求上报。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部
二十五、审定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受副校长鲁义善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伍彬汇报了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部
二十六、研究立项建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提质跃升工程事宜
受副校长谭北平委托,食品科技学院院长刘书成汇报了拟立项建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提质跃升工程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立项建设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提质跃升工程,所需经费通过“冲补强”、学院自筹等多渠道筹集经费。食品科技学院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食品科技学院、资产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发展规划部、基础建设部
二十七、审定第二期银校合作方案
受副校长周昌仕委托,财务部部长白冰汇报了我校第一期银校合作的完成情况和第二期银校合作拟定方案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同意第二期银校合作方案。
会议要求,要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原则,借鉴省内外兄弟院校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建设内容框架方案,依法依规招标合作银行,扎实推进银校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实现银校双方协同共赢、互惠发展。
以上决议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财务部、数智化教育中心、招标与采购中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参加会议人员:刘文华、谭平、谭北平、宁凌、邓逢光、周昌仕、鲁义善、陈春晓
列席会议人员:尹喜、肖文辉、冯红爱
列席议题讨论人员:
议题一:尹喜、肖文辉、冯红爱
议题二:安立龙
议题三:陈清毫
议题四:杨春杰、陈成、白冰、陈清毫、张补联
议题五:陈进军、郑一鸣、叶国栋
议题六:叶国栋
议题七:白冰、曾昭茂、郑一鸣、张补联
议题八:白冰
议题九:伍彬、钟赛意
议题十:伍彬、白冰、吴少文
议题十一:袁仁广、白冰
议题十二:曾昭茂、冯红爱
议题十四:毛琪
议题十五:毛琪
议题十六:毛琪
议题十七:毛琪
议题十八:毛琪、郑一鸣
议题十九:毛琪、曹望华、刘书成、谢玲玲、马驿、刘海涛、吴光林、刘金明、杜军、龙俊、付东洋、何国明、邓建、林忠新、金志茹、许国炯、周冰
议题二十:毛琪、刘海涛
议题二十一:毛琪、谢玲玲
议题二十二:毛琪
议题二十三:冯红爱、尹喜、郭南南、张补联
议题二十四:陈进军
议题二十五:伍彬
议题二十六:刘书成、陈清毫、白冰、颜云榕、杨春杰
议题二十七:白冰、张光亚、赵子雄
工作人员:朱伟雄、彭卫朋、韩琛、伍康钦、李荣基、杨永增(议题十九)、罗少杰(议题二十、二十一)、夏儆(议题二十二)、孙泉勇(议题二十五)
会议记录:伍康钦、李荣基
会议纪要撰写:伍康钦、李荣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