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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工作会议纪要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10月22日上午,潘新祥校长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工作推进会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海洋工程学院、海运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代表、欧亚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冯耀武,欧亚国际协会项目负责人伍元君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听取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陈进军关于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开展合作办学的战略背景、建设需求、办学模式、招生方案、成本测算、申报立项、流程管理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

与会人员就合作办学机构建设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合作办学是我校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经,是学校国际化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应以国际化、高水平和有特色为宗旨,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海洋技术等领域寻求突破口,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申办合作办学机构。

二、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主动对接省教育厅、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等部门,尽快启动申报前期各项工作。

三、学校成立“中俄合作办学工作组”,强化责任,制定任务清单,把握时间结点,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1.校际协议及合作办学机构章程审批、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及办学所需俄方材料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2.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引进课程及引进教材情况由教务处会同海洋工程学院、海运学院及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

3.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引进课程及引进教材情况由研究生院及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

4.申办机构的财务管理办法、大学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报告、资产证明、生均成本核算及学费核价由财务处负责。

鉴于教育部本年度受理合作办学机构申请日期限制,请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于10月2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参会人员:潘新祥,陈进军、严谨、郭遂红、范少勇、黎政、叶国栋、白冰、李毅、刘畅、杨莉、邓筑虹、由田

纪要撰写:邓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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