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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规划〔2024〕8号
关于我校2023年度“冲补强”与“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结果的通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冲补强”与“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规划〔2024〕2号)和《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规划〔2023〕6号)、《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2014〕2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冲补强”与“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本批次共有52个项目接受年末检查和结题验收,经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年末检查和结题验收,发展规划部对各归口部门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汇总复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冲补强”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通过检查15项,暂缓通过4项;通过验收23项、延期结题8项、暂缓结题1项、撤项1项,现将检查与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在本批次验收中批准延期的项目须在一年内完成结题,逾期未结题将作为“不通过验收和终止项目”处理;“暂缓结题”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组织验收,不再另行发文。“通过验收”以及“撤项”的“冲补强”项目结余资金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收回。由于上级政策调整,自2021年起,“创新强校工程”已并入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且不再单独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因此,由“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结余资金后续将根据上级及学校资金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组织统一收回。

本次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后续年度归口部门和建设项目相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绩效(包括成果绩效和资金绩效)不明显的,将相应减少归口部门和续建项目资金安排额度或不再安排专项资金。

检查验收结果表明,“冲补强”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依然存在个别项目没有如期完成、建设成效不明显、资金执行率较低、建设资金超核算使用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冲补强”提升计划项目的建设绩效,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项目单位和项目组要加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高质量完成各项目的建设任务,为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撑。


附件:1.2023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冲补强”与“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4年5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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