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积极凝练与本单位教育评价改革相关的典型案例并上报。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附件1),填报《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附件4)撰写典型案例(重点选题可参照附件2,案例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字数2500字左右),于2024年9月20日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将案例稿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稿邮箱:fzghc@gdou.edu.cn(典型案例投稿邮件统一以“部门名称+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名称”命名),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湖光校区行政楼402B。学校将组织评审,同时择优推荐2个典型案例上报主管单位。
联系人:施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759-238323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重点选题》
3.《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
4.《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