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2021-2025年)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科教〔2022〕181号)《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规划〔2024〕10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决定对学校“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与验收的项目范围
1.年末检查:由“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到2024年末仍未到期的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2.结题验收:由“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且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结束的项目,以及之前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均列入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检查与验收的主要内容
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立项发文确定的建设内容与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绩效和资金绩效进行检查和验收。其中,检查验收项目的资金执行情况以2025年3月28日为截止日期(以财务系统实际完成报账的数据为准)。
二、工作流程
(一)年末检查流程
1.归口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通知,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按照归口部门通知,提交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成果绩效检查材料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检查材料由归口部门负责汇总保存)。
3.归口部门审核后作出“检查通过”或“检查不通过”等结论,并填报《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登记表》(附件1)和总结报告(附件3),报送发展规划部。
4.发展规划部对各归口部门报送的检查结果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归口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部门的工作通知,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按照归口部门通知,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由归口部门负责汇总保存)。
3.归口部门评审后作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项目终止”“延期结题”或“其它”等结论,并填报《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和总结报告(附件3),报送发展规划部。
4.发展规划部对各归口部门报送的结题验收结果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检查验收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后续年度归口部门和建设项目相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检查与验收结果按照《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规划〔2024〕10号)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成效评价”执行。学校把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承担单位及建设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承担单位及建设项目,予以整改、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造成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无法达到预期,将全部统筹至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中执行;验收通过、撤项等项目的结余经费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收回。
三、工作要求
“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发展规划部负责统筹协调、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审核。组织开展“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关系着学校高水平海洋大学各项工作的实施效果与水平提升,也是规范与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需要。各项目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各归口部门应于2025年5月9日前将登记表(附件1、2)和总结(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发展规划部(行政楼207室),电子文档发至fzghc@gdou.edu.cn。工作联系人:甘老师、林老师,电话:0759-8218382。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登记表
2.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度“冲补强”省财政专项资金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