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部署走深走实,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地见效,充分展示我校教育评价改革的新进展与新风貌,决定开展2026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以“评价赋能,‘粤’上新程”为主题。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总体方案》逐步落地、“破五唯”形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教育评价改革重心转到破立结合、以立为主的新阶段。站在承前启后的重要关口,回望改革足迹、展望未来图景,走好“十五五”奋进之路,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好“教育强国、评价何为”这一重大课题。
征文内容既可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梳理展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改革亮点与丰硕成果;也可立足“十五五”开局新起点,围绕“五类主体”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破解发展堵点难点,提出兼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思路设想与对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健全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评价机制,落实基础教育质量四个评价指南,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建立职业教育特色评价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人工智能驱动教育教学及评价改革,健全师德师风标准、育人成效导向和学术评价体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等。
三、作品要求
(一)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二)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附上查重报告),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三)征文需按照固定样式撰写,首页注明组别、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1),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四、征文评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作品要求的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校内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同时择优推选5篇征文以学校名义统一上报省教育厅,未经学校统一报送的视为无效作品。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将本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征文活动,精心遴选作品,确保作品质量。
各单位、部门选送的征文需严格按照《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附件1)体例格式要求,并于2026年5月8日前(逾时不再接受申报)将本单位、部门的征文和统计表(附件1及其查重报告、附件2,提供word版与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投稿邮箱:fzghc@gdou.edu.cn,邮件标题以“单位(部门)名称+2026年教育评价改革征文”命名。联系人:许评、施锡鹏;联系电话:0759-8218381。
附件:1.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
2.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