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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保卫〔2026〕10号
关于调整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联络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因学校人事变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版)》(校保卫〔2025〕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及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联络员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杨洲、刘文华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鲁义善

(三)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人:袁仁广

(四)消防安全联络员:郭力强

二、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

(一)党政群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

管理人

消防安全

联络员

1

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

尹喜、李鹏虹

朱伟雄

郇长坤

2

纪检监察室

肖文辉

庞国明

蔡海立

3

组织部(党校)

曾庆新

何凤梅

李文河

4

宣传统战部

陈淦添

樊云霞

肖云

5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郑一鸣

陶柳清

王志

6

保卫部(武装部)

袁仁广

林国高

郭力强

7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邓朝晖

林善诚

李琴桃

8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毛琪

梁永回

李才海

9

教务部

韩卫国

徐文歆

陈磊

10

科学技术部

颜云榕

巨向红

傅学丽

11

研究生院

叶国栋

陈关怡

韩海燕

12

发展规划部

林年冬

李文晶

许评

13

国际交流合作部

陈进军

黎国丹

金梦

14

财务部

白冰

唐海波

郑峰

15

审计工作部

陈成

张硕果

刘红明

16

资产设备管理部

陈清毫

杨少闻

纪德安

17

基础建设部

杨春杰

王德劭

陈蕾蕾

18

后勤保障部(后勤党委)

曾昭茂、董萍

陈志新

朱娅

19

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丁永成

麦冬宁

祝敏丹

20

教育工会

冯红爱

郭南南

林海棠

21

校团委

袁路

赵裕彬

杨家昌

(二)教学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

管理人

消防安全

联络员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曹望华

周良武

林海

2

水产学院

王海燕、罗大极

陈华谱

夏慈忠

3

食品科技学院

伍彬、刘书成

高加龙

胡梦雄

4

海洋与气象学院

刘利群、谢玲玲

侯庆华

郭小青

5

滨海农业学院

郑殿峰、马驿

刘文超

张凯耀

6

机械工程学院

张懿、刘海涛

刘强

宋昊

7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李国芳、徐青

吴光林

李金明

8

经济学院

刘金明、陈伟

罗帅

龙志军

9

管理学院

李育芳、杜军

陈涛

刘亮

10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龙俊、彭小红

余应淮

陈用

1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欧卫军、付东洋

王骥

吴鋆

12

化学与环境学院

何国明、赵辉

李程鹏

马登值

13

船舶与海运学院

严谨

董海会

刘抒睿

1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张艳梅、邓建

刘刚

黄海文

15

法政学院

林忠新

刘澍

宁乐添

16

外国语学院

刘艳、金志茹

安丰科

杨岁岁

17

中歌艺术学院

许国炯、李梓郡

翟周

胡振华

18

体育与休闲学院

王明对、周冰

刘培华

李奇勇

19

继续教育学院

安立龙

潘康培

李博

20

创新创业学院

邱超

吴明发

杨震

21

国际教育学院
 
(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

陈进军

刘畅

王自灵

(三)科研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

管理人

消防安全

联络员

1

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

肖宝华

乔俊果、施钢、蔡佳

黄海立

2

珍珠研究所

邓岳文

王庆恒

廖永山

3

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

江行玉

薛迎斌

谢青

(四)教辅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

管理人

消防安全

联络员

1

数智化教育中心

张光亚

陈景贤

黄成山

2

水生生物博物馆

初庆柱

王学锋

吴耀华

3

图书馆

陈碧

黄传生

赵霞

4

学报编辑部

陈庄

曾婷

5

分析测试中心

李承勇

王湘文

柯盛

6

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黄晋

陈柏桃

苏娟

7

档案馆

孙学政

苏峰立

陈伟清

(五)其他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

管理人

消防安全

联络员

1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吴少文

陈军

2

门诊部

黄志红

陈光

孟雪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若发生变更,由继任者接任,名单变更后须及时报保卫部备案。

(二)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对驻校其他单位(指在校园内从事服务保障、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校外运营主体,含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三)阳江校区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发文明确相关事宜。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4月2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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