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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人事〔2026〕19号
关于成立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湛江市人民政府共建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框架协议》和《广东省教育厅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以下简称“湛江基地”)已正式成立。经2026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30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湛江基地机构设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性质与管理模式

湛江基地由广东省教育厅与湛江市人民政府共建,由湛江市人民政府主导设立的机构,挂靠我校代管与运行。基地中心设在我校研究生院,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由湛江市财政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基地实行“政府指导、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是集聚全省优质师资、培养高素质人才以及“四绿一蓝”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成果孵化和转化的重要基地。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湛江基地以“中心+实践点”为运行架构,设湛江基地管理办公室,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设主任岗位1名,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二)设副主任岗位1名,校内选聘,须具有较长期且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三)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基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湛江基地日常运行管理,按照《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组织开展实践点遴选、研究生联合培养、产学研融合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协助做好基地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核定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同配合,确保基地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7月1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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