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经综合分析研判,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部分中层副职岗位干部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敢于担当、群众公认、重视基层,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负责选拔具体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三、选任岗位与条件资格
(一)选拔岗位
1.水产学院副院长1个
2.经济学院副院长1个
3.组织部副部长1个
4.宣传统战部副部长1个
5.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部部长1个
以上5个岗位均属提拔岗位,不列入平级调整范围。
(二)资格条件
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基本资格: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
4.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岗位资格:
1.水产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副院长
应已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并且一般需要具有系(所、中心)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相当职位以上管理的工作经历。
2.组织部副部长、宣传统战部副部长、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部部长
现任管理岗位的,应在正科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4年以上;
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用在专技七级以上岗位,或专技八级岗位满三年以上,且一般需要具备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系(所、中心)主任(副主任)、辅导员或相当职位管理的工作经历。
任职时间、年龄、学历、职称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年龄要求原则上能任满一届4年以上。
四、选拔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部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二)填报岗位意向与资格审查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周一)下午17:00截止。
个人的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岗位意向表》(附件2),每人可填报1-2个岗位。组织推荐的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组织推荐表》(附件3)。意向表和组织推荐表纸质版送交至组织部干部科,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512办公室,意向表电子版(excel表格文件及签名扫描PDF件)发至组织部干部科邮箱:zzbgbk@gdou.edu.cn。
资格审查组对报岗人员的相应资格进行审查。
(三)民主推荐
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其程序和推荐范围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执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书记专题会议充分酝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
4.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双签字”规定。按有关规定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严格做好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组长向书记专题会和党委常委会汇报考察情况,由书记专题会议充分酝酿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七)任前公示
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宣布任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发文任职,开展任前谈话,宣布任职决定,做好工作交接。
六、纪律和监督
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成立纪律监督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一)成立纪律监督组
由纪检监察室具体执行。
(二)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附件1)。
2.纪检监察室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拉票贿选行为,确保干部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3.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参与决策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考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
5.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师生监督。
七、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全体干部教师,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按时报名。逾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八、其它事项
(一)监督举报电话
组织部:2396005
邮箱:zzb@gdou.edu.cn
纪检监察室:2383146
(二)咨询电话
组织部:杨福光2383116,15766708218
附件:1.“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
2.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岗位意向表
3.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组织推荐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