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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组干〔2024〕17号


关于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开展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我校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学校党委决定对即将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开展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重点考核落实学校党委“1918”工作安排和所任职务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三、考核对象

本次试用期满考核中层干部共23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金明

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兼副主任,试用期1

2

曾令梅

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兼副部长,试用期1

3

许国炯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试用期1

4

叶国栋

研究生院院长,试用期1

5

白冰

财务部部长,试用期1

6

曾昭茂

后勤保障部部长,试用期1

7

曹望华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1

8

马驿

滨海农业学院院长,试用期1

9

刘海涛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1

10

徐青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院长,试用期1

11

陈伟

经济学院院长,试用期1

12

钟桂安

经济学院正处级辅导员,试用期1

13

杜军

管理学院院长,试用期1

14

农康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正处级辅导员,试用期1

15

齐昊

船舶与海运学院正处级辅导员,试用期1

16

邓建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试用期1

17

金志茹

外国语学院院长,试用期1

18

周冰

体育与休闲学院院长,试用期1

19

师文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阳江校区)院长,试用期1

20

张新美

人文与教育学院(阳江校区)院长,试用期1

21

陈碧

图书馆馆长,试用期1

22

李承勇

分析测试中心主任,试用期1

23

邓岳文

珍珠研究所所长,试用期1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主要缺点与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报告(见附件1),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

述职报告和考核表纸质版于12月20日(周五)下午17:00前送组织部干部科存档,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512室,联系人:杨福光、李文河,联系电话:2383116;同时将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gbk@gdou.edu.cn。

2.公示述职报告。组织部在学校主页公示试用期满考核对象述职报告,接受教职员工评议。

3.开展个别谈话与民主测评。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

4.征求意见。组织部就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书面征求学校纪检监察室的意见,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书面征求学校计划生育办的意见。

5.形成考核情况报告。组织部根据试用期满考核对象的个人述职报告、试用期满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情况,以及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或反馈的相关情况等,结合试用期满考核对象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情况报告,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核综合情况,讨论决定考核结果。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发文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免去其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2024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七、考核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相关二级党组织密切配合,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相应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试用期满考核对象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凭有据,以便调查核实。组织部电话:2383116,邮箱zzbgbk@gdou.edu.cn;纪检监察室电话:2383146。

2.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3.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述职报告(模版)

      2.广东海洋大学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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