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审批等程序,现聘任孔华等25位同志为兼职组织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孔华(水产学院党委)、陈银燕(食品科技学院党委)、黄瑞焕(海洋与气象学院党委)、刘斌(滨海农业学院党委)、宋昊(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孙玲(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党委)、郭唐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陈家敏(经济学院党委)、穆凌云(管理学院党委)、肖洁琼(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委)、吴建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苑广伟(化学与环境学院党委)、杨捷(船舶与海运学院党委)、林婉芳(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刘育廷(法政学院党委)、李洁(外国语学院党委)、吴美薇(中歌艺术学院党委)、黄岳钦(体育与休闲学院党委)、刘翠华(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党总支)、王怡诗(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许奇峰(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郑惠丹(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贺震东(商学院党总支)、郭新宇(人文与教育学院党总支)、金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党总支)
兼职组织员要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党组织〔2024〕5号)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受学校组织部和所在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在二级党组织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学校组织部汇报工作。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