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与《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考核和掌握新提任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履职尽责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学校决定对张玉强等4名2022年11月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注重考核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认真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客观全面、简便有效原则;依法依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杨洲
副组长:林晓敏
成员:高秀梅、谭北平、宁凌、邓逢光、林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由林晓敏同志兼任主任,曾庆新、肖文辉两位同志兼任副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等工作。
四、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共4人,分别是张玉强、王骥、李程鹏、袁剑平。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考核对象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六、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结合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以及主要缺点与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报告(2500字以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将述职报告和考核表纸质版于12月8日上午下班前送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2房),同时将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gbk@gdou.edu.cn。
2.公示述职报告。考核对象述职报告由党委组织部在学校主页上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3.个别谈话与民主测评。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
序号 |
姓名 |
试用期职务 |
民主测评 人员范围 |
个别谈话人员范围 |
1 |
张玉强 |
管理学院副院长 |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已聘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系、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辅导员,组织员、所在党支部书记 |
2 |
王骥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已聘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系、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辅导员,组织员、所在党支部书记 |
3 |
李程鹏 |
化学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已聘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系、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辅导员,组织员、所在党支部书记 |
4 |
袁剑平 |
船舶与海运学院副院长 |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已聘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系、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正科级以上辅导员,组织员、所在党支部书记 |
4.征求纪检监察与计生部门意见。党委组织部就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室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意见。
5.综合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对象的个人述职报告、试用期满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情况,以及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或反馈的相关情况等,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情况报告,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核综合情况,讨论决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胜任的,发文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发文免去其试用期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工作。
八、考核纪律与监督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2.考核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相应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提倡实名)与来访等方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凭有据,以便调查核实。
组织部工作电话:2383116,邮箱zzbgbk@gdou.edu.cn;
纪检监察室工作电话:2383501,邮箱jwb@gdou.edu.cn。
3.对于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2.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