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贯彻落实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建设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
(一)国家、省政府公派出国访学、进修
(二)省教育厅公派国内访学
(三)学校公派脱产一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申报者须是在编在岗且在本校工作满2年的专任教师及工作满5年的辅导员。申报的培训项目必须与所在岗位和专业相适应。已进行培训且培训结束后服务未满2年者不得再次申报;正在进行培训且尚未结束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省政府公派出国访学及国内访学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三、相关待遇
(一)学校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给予资助,实行经费包干。在录取学校学制年限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学校包干经费6万元,凭博士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协议书到学校人事处一次结算;超过学制年限每延期1年取得博士学位的,学校包干经费相应减少1万元,以此类推。
(二)列入本单位学年度培训进修计划的教师脱产培训进修时间为一年。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享受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如根据实际需要延期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文件《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培训规定》执行。
(三)培训期间如有调离或辞职的按照培训协议执行相关赔偿事宜。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现有的教师队伍结构状况,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基础上,结合教师个人培训申请,审核推荐本单位2022年教师培训人员。
2022年度师资培养计划下达后不允许再修改,对未纳入2022年度培养计划的人员,人事处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获学校批准的培训进修人员须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培训进修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延长服务年限五年。培训结束(包括脱产一年读博)返校后一周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进修人员回校报到登记表》(附件3)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报到。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将《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申请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9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317室),纸质版需单位(部门)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电子版文件(文件格式“单位名称+2022师资培训计划”)发送至jsfzzx@gdou.edu.cn。
联系人:李春凤;联系电话:2396130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培训申请登记表
3.广东海洋大学进修人员回校报到登记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