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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人事〔2023〕30号
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聘用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印发<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人〔2017〕5号)、《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校人事〔2019〕15号)及各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及各系列岗位〈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校人事〔2021〕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岗位聘用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申请聘用调整:

1.已获高一等级专业资格但因岗位数限制而未聘在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岗人员,若第二轮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可申请调整聘用至该专业资格对应职务的基础等级。

2.在首轮岗位聘用中曾聘更高级职称或等级,若第二轮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可申请调整聘用至曾聘最高等级。

3.在首轮岗位聘用时由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若第二轮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可申请调整聘用至原等级。

4.符合各类别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应岗位的申报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聘用至同一专业资格原等级的高一等级。

二、调整程序

(一)报送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委员会名单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成员的通知》(校人事〔2021〕33号),若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成员有变动的,需于11月5日前将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的小组成员名单扫描版发到工作邮箱:rsc@gdou.edu.cn.

(二)公布岗位

上述聘用调整对象,在不超过省厅核准的岗位等级和数量的前提下开展聘用调整工作,若申报某个等级岗位的人数超出省厅核准的数量,则按省厅核准的数量择优选聘。全校可用于该类对象申请聘用调整的岗位数如下:

岗位

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正高

二级

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工勤

二级

工勤

四级

数量

5

8

2

8

18

5

6

8

5

1

1

(三)个人申报

各单位要通知符合聘用调整条件的教职员工于11月10日前进入人事系统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申报完成后,从系统打印生成的申报表签名交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四)评议推荐

11月15日前,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在系统上审核申请人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并将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各单位(部门)提出推荐人员名单(二至四级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和拟聘人员名单(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各单位(部门)评议推荐人员和拟聘人员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工作小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与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评议通过的人员由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人员在系统里点击通过,没通过的人员点击不通过。

(五)单位公示

11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对推荐人员、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将推荐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从系统打印)、个人聘用申请表和聘用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岗位类别分别报送学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

(六)学校审议

12月5日前,学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对推荐人员、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审议,若申报某个等级岗位的人数超出学校公布的岗位数量,则按学校公布的岗位数量择优选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与会成员二分之一的为通过。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推荐人员还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审议通过的人员由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审核人员在系统里点击“通过”,没通过的人员在系统里点击“不通过”。

(七)确定人员

12月15日前,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确定二级教授推荐人员和其他岗位的拟聘人员。

(八)校内公示

12月20日前,对推荐、拟聘人员在学校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核准报批

12月27日前,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人员、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其中二级教授由学校推荐并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12月30日前,聘用结果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一)学校发文公布聘用名单。

四、材料要求

(一)聘用调整对象申报条件中的教学科研工作、研究项目、论文、专利、教材、专著、各种奖项等业绩成果始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至发文之日止。任职资历计算至发文之日止。

(二)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审核(非在我校取得的业绩成果由原工作单位提供证明)后材料以图片或者PDF的形式上传系统。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按要求向学校相关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报送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以下材料:

1.聘用工作情况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情况、聘用过程、公示情况、聘用结果基本情况等。

2.人员聘用申请(审批)表。

3.推荐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从系统打印)

4.副高以上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选择55岁退休的需提供《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及处级女干部退休申请表》(人事处网页下载)

(四)学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审议后的推荐(审议)意见报送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公室(人事处代收)。

五、报送材料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

办公地点(主校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教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

行政楼322

刘波

2383281

13763087948

rsc@gdou.edu.cn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委员会

行政楼503

杨少闻

2383131

13922091269

zccsysk@gdou.edu.cn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委员会

行政八号楼102

张永全

2383366

13590098689

zyq158@126.com

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公室

行政楼322

刘波

2383281

13763087948

rsc@gdou.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和学校岗位聘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部署本单位(部门)的岗位聘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要求,认真细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聘用调整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突出业绩导向,完善竞争机制,严格按照聘用程序确定拟聘和推荐人员。

(三)扎实高效,按时推进。本次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在人员聘用过程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沟通。


附件:岗位聘用系统使用手册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11月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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