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试行)》(校教发〔2013〕4号)以及《关于申报2023-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的通知》(校人事〔2023〕34号)要求,经青年教师及导师共同申报、学院推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人事处处务会讨论及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确定湖光校区水产学院青年教师廖健(指导教师王中铎)等139个项目、阳江校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张文欢(指导教师赵男男)等32个项目进行立项(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2023-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期为1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实施期满,由各学院依据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及其导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考核合格者,青年教师资助学习经费1000元/每人,经费开支范围按《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9〕93号)的规定执行。指导教师按《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规定》(广海大党〔2022〕166号)中《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第十条“通过立项的青年教师培养提升计划项目,每年每名导师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指导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导师计30个标准课时;考核不合格者,不计标准课时”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23-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湖光校区)
2.2023-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阳江校区)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