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25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为保障我校2025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申报和业绩绩效发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规定》(广海大党〔2022〕166号)和《广东海洋大学业绩绩效分配办法》(校人事〔2022〕3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26年1月5日前,完成业绩积分和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1.业绩积分统计。教务部、科学技术部、研究生院、资产设备管理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发展规划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国际交流合作部等部门按照广海大党〔2022〕166号文审核和统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审核的项目积分,填写《2025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附件1)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2.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统计全校2025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二)完成业绩绩效相关计算和测算工作,提交学校审议审定。人力资源部统筹汇总全校数据,按规定做好相关计算和测算工作,拟定发放方案,提交学校会议审议、审定。
(三)划拨各单位(部门)发放总量。人力资源部在学校确定发放方案后,核算和划拨各单位(部门)的发放总量。
(四)各单位(部门)进行二次分配后报财务部发放。各单位(部门)在划拨的发放总量范围内进行内部二次分配,经公示工作无异议后,报送学校财务部发放,各单位(部门)报送财务部业绩绩效发放材料在2026年1月19日前完成。
二、相关说明
(一)业绩积分统计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统计时间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二)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前,管理绩效中的单位考核系数暂按1.0计算,个人考核系数暂按1.0计算,待2025年考核结果公布后按规定相应计算并进行补扣发。
(三)补充在管理岗的非编人员的管理绩效暂按《广东海洋大学业绩绩效分配办法》(校人事〔2022〕37号)发文前的方式发放。
(四)《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广海大党〔2022〕166号)规定的教学、科研集体项目积分由项目负责人初次分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汇总。
(五)经2025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平稳推进优化业绩绩效发放工作,2026年作为过渡年,发放次数仍为两次,但时间相应调整:原定2026年1月发放的部分仍于1月发放;原定2026年7月发放的部分调整至2026年12月发放。从2027年起,原分别于1月和7月发放的业绩绩效合并为一次性发放,于每年12月执行。
附件:1.《2025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统计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1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