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力资源 - - 正文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人事〔2026〕3号
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校人事〔2024〕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引育高层次人才的聘用需求,决定启动202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突出德才兼备、实绩导向和学术影响力。严格按岗位结构比例和任职条件组织遴选,注重教学科研实绩、团队引领能力和社会服务贡献,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二、推荐对象

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

3.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

4.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进入第二轮遴选的院士候选人;

5.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7.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8.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9.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0.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1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2.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1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4.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或任正高级职务满15年以上,担任博士生导师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

已受聘正高级职务,受到社会和业内公认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依照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执行,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推荐程序

(一)报送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委员会名单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成员的通知》(校人事〔2024〕8号),若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成员有调整的,须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调整后的“聘用小组成员名单”扫描版发到工作邮箱:rsc@gdou.edu.cn.

(二)公布岗位

在省厅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下开展推荐工作。

(三)个人申报

各单位须通知符合聘用调整条件的教职员工于3月22日前进入人事系统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申报完成后,从系统打印生成的申报表签名交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四)评议推荐

3月29日前,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在系统上审核申请人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将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各单位(部门)提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各单位(部门)评议推荐人员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工作小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与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评议通过的人员由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人员在系统里点击“通过”,余下人员点击“不通过”。

(五)单位公示

4月4日前,各单位(部门)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部门)将推荐人员(从系统打印)、个人聘用申请表和聘用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岗位类别分别报送学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

(六)学校审议

学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对推荐人员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与会成员二分之一的为通过。推荐人员还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审议通过的人员由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审核人员在系统里点击通过,余下人员点击不通过。

(七)确定人员

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

(八)校内公示

对推荐、拟聘人员在学校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核准报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十)省厅审批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五、材料要求

(一)聘用调整对象申报条件中的教学科研工作、研究项目、论文、专利、教材、专著、各种奖项等业绩成果始止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至发文之日止。任职资历计算至发文之日止。

(二)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非在我校取得的业绩成果由原工作单位提供证明)后,材料以图片或者PDF的形式上传系统。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小组按要求向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报送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以下材料:

1.聘用工作情况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情况、聘用过程、公示情况、聘用结果基本情况等;

2.人员聘用申请(审批)表;

3.推荐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从系统打印);

(四)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审议后的推荐意见报送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和学校岗位聘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部署本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要求,认真细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聘用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突出业绩导向,完善竞争机制,严格按照聘用程序确定推荐人员。

(三)扎实高效,按时推进。本次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在人员聘用过程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沟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罗少杰联系电话:0759-2383117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324室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3月16日 印发

Copyright ©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2011-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06058882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