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当,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师资队伍,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年“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3〕16号)(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审核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
(三)职能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学校审批。审核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交由各学院审核,请各学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明材料请扫描成PDF版后打印,保证材料清晰。
(二)各学院请于5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2、附件3及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27室,所有材料PDF版、附件3(Excel)电子版以“学院+2026年双师双能认定”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gdou.edu.cn。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759-2396130
四、注意事项
(一)兼任行政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所在学院申报。
(二)证明材料需与申请认定教师从事的专业一致,且材料务必要真实、齐全、清晰。
(三)2023、2024、2025年已通过认定人员本次无需提交补充材料。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海洋大学“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报表
3.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双师双能型”及具有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