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准确评价优秀硕士专任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工作,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合同约定,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6年7月,合同聘期期满的优秀硕士专任教师(附件1)。
二、考核程序
聘期期满优秀硕士专任教师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考核工作。
(一)考核通知及材料提交要求
1.2026年6月5日前,各用人单位根据名单通知考核对象按时参加考核。
2.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考核对象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3),向用人单位提交材料时一并附上佐证材料(包括合同书、教学工作量、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项目课题立项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按照《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业绩成果材料集》(附件4)排版装订,无佐证材料的教学科研成果不予认可。
3.相关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工作。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填报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如有把握不准可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用人单位考核评价
1.各用人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优秀硕士专任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核,该项内容为一票否决项。
2.在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教授委员会结合考核材料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重点评议考核对象履职尽责、人才培养、教学效果、科研成效等,考核对象须进行现场答辩(个人汇报时间为15-3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10-20分钟,具体由教授委员会主任把握),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人数的2/3以上者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教授委员会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人力资源部。
(三)学校考核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考核对象材料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考核结果。各单位须将书面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
3.考核结果复核及申诉。如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才办提出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考核对象,自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考核对象。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用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2〕13号)和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说明
(一)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及时通知考核对象做好准备工作,并对考核对象填写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确保所填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确保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效果。
(二)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对象使用PPT汇报。重点汇报聘期内履职尽责、人才培养、教学效果、科研成效等。
(三)优秀硕士专任教师拒不参加考核,或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考核材料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用人单位于2026年6月24日17:00前,将本单位的《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业绩成果汇总表》《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表》《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业绩成果材料集》及佐证材料盖章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湖光校区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湛江三个校区联系人:人力资源部,罗少杰,联系电话:0759-2383117,邮箱:rsc@gdou.edu.cn。
阳江校区联系人:组织人事部,冯阳莎,联系电话:0662-2162721,邮箱:yjzzrsb@gdou.edu.cn。
附件:1.2026年上半年聘任期满优秀硕士专任教师名单
2.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考核业绩成果汇总表
3.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聘期期满考核表
4.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硕士专任教师期满考核业绩成果材料集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