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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24〕40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学院

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我校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撤销原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相应职责并入教师工作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教育工会、校团委、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国际交流合作部、研究生院、离退休人员工作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细化成员单位分工,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监督防范等方面的会商协调机制、奖惩联动机制。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师德建设工作,落实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部门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年要开展的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好每年的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和师德专题教育。要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学院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压实二级学院直接责任

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执行师德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教育。要针对性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组织教师每两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职师德关。在人才引进、人事招聘中首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重点考察拟聘者的学术品德和师德修养,有问题者一律不予录用。在新教师入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术)带头人培育中将师德教育(含各类教学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等)列为必修课程,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教育,养成自律习惯。建立师德承诺制度,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

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推动基层师德建设。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好发展教师党员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教师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教育,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鼓励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师德考核工作。二级党组织要对有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苗头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对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各学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的职责。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列为学院工作、第一责任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院书记、院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懈怠、放任自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3.对已发现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4.已作出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5.多次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其它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问责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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