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工作制度》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
联谊交友的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更好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进一步调动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实现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党外人士知情明政、建言献策,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作用。要站在党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联谊交友工作的重要性,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工作方针。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加强与党外朋友的互信和交流;
(二)坚持“主动热情、坦诚相见、平等待人”的工作作风,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营造积极、宽松、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工作原则,不断增进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要善于倾听、善于沟通引导,不断巩固和增进共识;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团结更多的党外朋友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学校同心同向;
(四)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同党外人士交朋友,私谊要服从公谊,要出于公心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
第二章 主要范围及内容
第四条 参加联谊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
(一)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 联谊交友的重点对象
(一)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
(二)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人士;
(三)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主委、副主委;
(四)担任学校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
(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党外人士;
(六)在省、市、校知联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中担任理事及以上职务的党外人士;
(七)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人士。
第六条 主要内容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向联谊交友对象积极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党外人士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坚定;
(二)通报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听取其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日常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鼓励他们道实情、建良言,做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三)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关心指导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章 具体要求
第七条 确定联谊交友名单
(一)校党委班子成员的联谊交友名单由党委宣传统战部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每名班子成员一般联系2-3名党外代表人士;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联谊交友名单由本级党委会讨论确定,并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每名班子成员应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变化情况做适当调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 坚持定期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每学年与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流或听取意见建议1-2次,也可以视情况需要随时进行联系交谈。重大节日和遇有特殊情况,可通过走访慰问、电话微信交流、约请座谈、参加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和交流。
第九条 加强信息反馈,对联系对象的重要思想动态及其反映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要及时向党委宣传统战部反映,由宣传统战部汇总后向学校党委汇报。重要问题需要办理或答复的,经学校研究后由统战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反馈。
第十条 完善督促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整理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登记表》,年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汇总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把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情况列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