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科生 - 正文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学生〔2023〕56号
关于解除学生莫嘉政、郑利鑫纪律处分的决定

体育与休闲学院社体1203班莫嘉政,因攀爬和破坏学校围墙,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详见校学生〔2022〕13号),处分期限为1年,从2022年5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

体育与休闲学院球类1204班郑利鑫,因赌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详见校学生〔2023〕8号),处分期限为6个月,从2023年3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

以上2名学生在处分期内能深刻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未再出现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近日已向所在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生〔2023〕3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生工作部审核、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等程序,决定解除莫嘉政、郑利鑫的纪律处分。解除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教务处、校团委、体育与休闲学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3年11月16日 印发

Copyright ©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2011-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06058882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