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科1222班学生彭歆恺(学号202211911220),于2023年9月起在学生宿舍私自养猫,所养的猫于10月24日抓伤同宿舍另外一名同学。
彭歆恺的行为已违反校园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端正且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生〔2023〕34号)第十八条第(九)项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彭歆恺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为6个月。若处分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期满后可按相关程序予以解除处分。
彭歆恺若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或本决定在校内张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