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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学生〔2023〕59号
关于给予学生周威凛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管理学院会计1211班周威凛(学号202111532136),自入学后至2023年春季学期期间,杜撰其本人是退役复学大学生等身份,骗取有关师生信任,参加军事协会社团、校报记者团等活动,扰乱了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尤其是学生社团管理秩序。

周威凛的行为已违反学校和学生管理规定,违反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造成了极为不良影响,鉴于其认错态度端正,反省深刻,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生〔2017〕22号)第二十二条第(十三)项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周威凛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为6个月。若处分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期满后可按相关程序予以解除处分。

周威凛若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或本决定在校内张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管理学院、图书馆、门诊部、后勤集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3年12月1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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