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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学生〔2023〕60号
关于解除学生郑嘉均、王佳翔纪律处分的决定

体育与休闲学院社体1212班郑嘉均,因隐瞒行程并攀爬围墙进入校园,受到记过处分(详见校学生〔2022〕40号),处分期限为9个月,从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止。

中歌艺术学院播音1212班王佳翔,因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详见校学生〔2023〕4号),处分期限为6个月,从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

以上2名学生在处分期内能深刻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未再出现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近日已向所在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生〔2023〕3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生工作部审核、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等程序,决定解除郑嘉均、王佳翔的纪律处分。解除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教务处、校团委、体育与休闲学院、中歌艺术学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3年12月2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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