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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学生〔2024〕8号
关于评选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广东海洋大学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总结一年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成果,大力促进心理育人,决定开展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参评对象为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2023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分位列前20%。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一线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各单位按可参评对象人数15%的比例推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严格实施学生心理动态“三色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健全,对需重点关注学生建立“一人一策一团队”方案。

2.有序组织学生参加心理测评和回访,并合理运用测评结果,运用观察、谈心谈话、同学反馈等多渠道了解学生当前实际情况,帮扶学习困难、家庭困难、心理困难“三困生”效果明显。

3.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校园心理文化育人的重要作用,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学生参与度高;充分利用易班、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有关知识的普及与宣传。

4.重视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建设,对学生会心理部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与技能培训。

5.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联动各方化解危机,并做好后期跟踪工作,本年度未出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勤奋,受到广大学生的好评。

2.认真组织心理健康测评与回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积极策划和组织学生参与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受益面较广,效果较好。

4.重视学生心理骨干的选拔和培养,定期针对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与技能培训。

5.在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联动各方力量化解危机,本年度未出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6.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技能的发展,积极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培训。

7.2023年考核取得称职或优秀者。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初评。3月20日前,各学院参照评选条件,确定是否自荐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二)材料报送。各学院于3月23日前将相应的推荐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学院公示链接统一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相关表格与佐证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

(三)评委评审。3月26日前,成立学校评议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示。3月28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将评选文件精神传达给全体辅导员,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

(二)择优推荐。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选,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通过评优真正起到表彰优秀、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的作用。

(三)阳江校区参照执行。阳江校区完成推荐、评选、公示等流程,3月28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到湖光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湖光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苗苗,19566282304;邮箱:xlzxzx2383569@gdou.edu.cn。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2.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分配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3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4年3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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