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部深入落实“健康第一”工作部署会要求,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现决定举办我校第23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第一润心筑梦青春同行向阳成长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各学院
三、奖项设置
各项活动根据报名情况均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项,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广东省教育厅2026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
四、活动内容
本次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将包括以下六个项目:
1.“梦随笔扬,健造心灵”心理绘画征集活动。
2.“绽放心灵之光悦享幸福人生”心理情景剧征集活动。
3.“同心筑梦,声动湾区”心理健康主题演讲征集活动。
4.“微光润心,健康同行”心理科普短视频征集活动。
5.“以微见著,课启成长”心理微课征集活动。
6.“5·25”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日活动。
以上各项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五、活动时间及步骤
(一)初选。各学院组织师生进行创作,遴选优秀作品,于4月24日前将推荐作品材料报送给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同时在本学院易班平台展示推荐作品。
(二)复选。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对推荐作品进行汇总并组织遴选,评审入选校决赛的作品,并在校易班平台展示。
(三)校决赛。5月15日前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完成校决赛,作品得分原则上按照评委现场评分和网络浏览量、点赞量共同决定。
(四)省赛推荐。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项目的校决赛情况,对优秀作品组织专家指导并完善,于5月25日前推荐参加省赛。
六、版权说明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有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现象,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第23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作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要精心组织,创新活动模式,鼓励采用“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团队模式,动员和组织师生广泛参与。
(二)积极作为,确保实效。本次系列活动鼓励各学院承办分项活动,并将对承办各个分项活动的学院给予经费支持。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充分发挥学生心理骨干作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初选工作。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生特点,在学校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拓展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其他心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形成特色。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交活动的优秀作品和工作成果(包括活动作品、活动总结、学生感想、新闻稿、照片、视频、宣传册等资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凝练先进经验,形成我校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长效机制。
(四)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执行。根据要求制定活动细则,结合校区特点组织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第23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