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休闲学院社体1221班李金骏(学号202212521114),于2025年5月23日受到记过处分(详见校学生〔2025〕14号),处分期为9个月,至2026年2月23日止。
该生在处分期内能深刻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未再出现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近期已向所在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经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生工作部审核、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等程序,决定解除学生李金骏的纪律处分。解除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6年4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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