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 - - 正文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研究生〔2022〕53号
关于给予候勇康警告处分的决定

水产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候勇康(学号:2112101046)经审批外出到海南省文昌市采样,2022年11月21日晚未经审批返校入住宿舍,后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判定为密接者,对校园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在调查过程中,候勇康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和调查工作,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

候勇康行为已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2017〕22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候勇康警告处分,处分期从2022年12月8日起,期限为6个月。该生若处分期内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期满后可按相关程序予以解除处分。

候勇康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或本决定在校内张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海洋大学

                              2022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后勤集团、水产学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2年12月14日 印发

Copyright ©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2011-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06058882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