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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研究生〔2023〕13号
关于公布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进一步改革培养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学校2023年度发展性项目入库及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下达情况,同意“南海经济贝类良种培育与健康养殖”暑期学校等2个项目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海洋声学探测与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融合探索”等8个项目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构建基于立德树人的《食品绿色加工新技术》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等2门课程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高级化学海洋学》等2门课程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分子生物学及实验》案例库建设”等3个项目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卡拉胶特定聚合度寡糖高效制备及保护心血管分子机制研究”等23个项目为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各类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一)各类项目开始时间

各类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二)各类项目完成时间

1.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完成年限为1年,应于2024年4月18日之前完成。

2.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每轮建设期为3年,第一轮于2026年4月18日之前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的基地,学校将视情况支持进行第二轮建设。如在建设期内升级为省级基地,则根据省级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期限为2年,应于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期限为2年,应于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如在建设期内升级为省级示范课程,则根据省级示范课程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完成年限为2年,应于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面上项目完成年限为1年,应于2024年4月18日之前完成。

6.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2年,应于2025年4月18日之前完成。

7.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于研究生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结题。

二、项目结题最低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如编印论文集、出版教材或专著、发表论文等成果,均应标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Postgraduate Education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2.各类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调离本单位、自动退出项目研究等特殊情况,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发生变动。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

1.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100人。

2.编印论文集,收录论文50篇以上。

3.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论坛主题报告2-3个,在论坛作宣讲的研究生不少于10人。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1.学院须在征得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同意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安排3名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开展科研实践(每人在“示范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合作单位应安排有丰富经验的科研人员参与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实践活动。

2.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完成1篇与在基地开展的研究相关的实习报告或学位论文;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须公开发表1篇与在基地开展的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完成学位论文。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形成一套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成果的课程教学方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明确课程思政的融入点、融入方式方法和成效评价等;(2)结题验收报告;(3)若干体现课程思政教学理念与成效的课程视频或微课(单个视频或微课时长以5-15分钟为宜,数量不限,全部视频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45分钟);(4)至少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应为广东海洋大学。

2.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立专门网站(网页),将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参考资料等上网,免费开放。

(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1.重点项目须至少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

2.面上项目须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

(六)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

应建成案例库,包括不少于5个案例;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案例库建设相关的研究论文。

(七)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按期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且评审和答辩成绩不低于80分。

2.在项目实施期间,研究生必须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论文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2篇SCI论文,其中1篇为JCR2区以上论文;硕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1篇SCI论文。

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在本学科CSSCI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艺术类研究生在本学科北大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研究生在项目实施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其他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如授权发明专利等),如作为结题成果,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导师和所在学院填写成果鉴定意见,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三、项目任务书填报要求

各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1式2份,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21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injy@gdou.edu.cn。联系人:林嘉怡;联系电话:2383137。


附件:1.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2.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模板)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4月1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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