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研究生〔2020〕15号)和《审议新增硕士点培养方案专项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和要求,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学科拟定、研究生院形式审查、校外专家评审、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各学院及学科反复修改完善等程序,形成了广东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点培养方案(2023版)。现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及学科遵照执行。
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须提前一学期报批。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点培养方案(2023版)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5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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