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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研究生〔2023〕20号
关于解除研究生赵庆团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赵庆团(学号:2112007004),因隐瞒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事实,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返湛进校,受到警告处分(详见校研究生〔2022〕45号 ),处分期限为6个月,从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5月3日止。

赵庆团在处分期内能深刻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在校期间未再出现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近日已向所在培养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2017〕2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讨论、研究生院审核、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等程序,决定解除赵庆团的纪律处分。解除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经济学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3年6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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