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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研究生〔2023〕34号
关于解除研究生候勇康纪律处分的决定

水产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候勇康(学号2112101046)因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审批返校入住宿舍,后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判定为密接者,对校园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受到警告处分(详见研究生〔2022〕53号),处分期限为6个月,从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

侯勇康在处分期内能深刻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在校期间未再出现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近日已向所在培养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2017〕2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讨论、研究生院审核、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等程序,决定解除候勇康的纪律处分。解除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水产学院,学生本人。

存:学生本人档案。

2023年7月1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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