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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委[2025]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和学校“引航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攀登计划”)和学校“引航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攀登计划”“引航计划”旨在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一)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二)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三)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二、项目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攀登计划”重点项目、“攀登计划”一般项目和“引航计划”项目。

(一)1个“攀登计划”重点项目,每个资助10万元。

(二)6个“攀登计划”一般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

(三)8个“引航计划”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

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发布立项公示通知之日起算。

3.项目只能采取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团队成员必须跨年级,跨专业。团队每组人数为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教师人数为3人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学生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指定双负责人(至少一名负责人为大一或大二学生)。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4.申报项目须配备3名指导老师,其中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

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其他申报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专项资金充分鼓励获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省级荣誉团队积极参与申报,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持续落地深化,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结项要求

立项项目结项需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并在研究过程中重点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两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一般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应为项目团队成员。超标完成结项要求的项目,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研究,可评定为优秀结项项目。

1.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2.具体结项方式(重点项目三选二、一般项目“引航计划”三选一)

1)科研效益方面。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CSSCI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金奖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一般项目“引航计划”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经济效益方面。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及学校研究认定的显著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四、申报流程

(一)学校组织评审,2025年1月-2月

各二级院系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要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上报项目校团委按照分配指标组织立项项目评审,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邀请专家评委,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根据给定名额等额申报符合要求的立项项目。

(二)立项公示,2025年3月上旬

2025年3月,校团委将对成功通过校内审核的申报作品进行公示。

项目系统填报及审核,20253月10日—3月15日

校团委负责组织项目系统申报(申报系统链接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申报者须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修改。

)团省委审核并确定拟立项项目,2025年3月

团省委对校推荐申报项目予以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由校团委进行项目补报

五、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或学校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或学校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且学校将依据校内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

郑俊儒,电话:0759-2383187

谢宛颖,电话:13612581682

陈梓炀,电话:18805033403

章嘉琳,电话:17819535080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楼202办公室

邮箱:gdouxtwkcbpdxm@163.com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方案

2.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校级评审参考标准

4.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广东海洋大学团委

2025年2月1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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