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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文件

广海大纪〔2022〕6号
关于报送二级纪委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二级纪委: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二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广海大纪〔2019〕8号)、《二级纪检组织工作职责清单》(广海大纪〔2018〕3号)、《广东海洋大学二级纪检组织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广海大纪〔2021〕6号)等文件规定,为了全面掌握学校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确保监督责任真正延伸和落实到基层一线,现将报送二级纪委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2022年度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2.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提醒、督促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督促同级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情况;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3.开展监督情况。包括监督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本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本单位(部门)的招生考试、选人用人、人才引进、设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评先评优等重要工作的监督情况。

4.开展作风监督情况。包括监督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紧盯本单位(部门)“四风”、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情况;监督本单位(部门)各级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协助本单位(部门)认真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5.组织信访核查情况。包括公布信访渠道,认真受理对本单位(部门)的投诉举报并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核查情况;重大信访、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情况;协助学校纪委核查本单位(部门)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线索情况;向学校纪委反映群众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6.强化纪律教育情况。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经常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适当范围通报本单位(部门)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利用警示教育片、学校或本单位(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7.健全工作机制情况。是否建立二级纪委工作会议制度、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

8.二级纪委工作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安排专人负责。

9.工作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

(二)2023年度工作要点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谋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各二级纪委工作实际,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主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纪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梳理、全面总结2022年的工作情况,凝练1-2个工作亮点,突出工作成效。

2.要认真思考谋划2023年工作要点,既要全面清晰,也要简洁凝练,涵盖重点工作任务,体现本单位工作特色。

3.报告统一命名为:XXXX纪委2022年度工作报告,包含2022工作总结、2022年工作亮点、2023年工作要点等三部分,不超过4000字。

4.二级纪委负责人要亲自负责、亲自把关,确保年度工作报告质量;学校纪检监察室将根据日常监督、信访核查、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等情况,认真审核相关报告。如发现报告内容失实的,严肃责任追究。

5.请各二级纪委于12月20日前,将2022年工作报告的可编辑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到纪检监察室邮箱jwb@gdou.edu.cn。

联系人:张德涛、曾广厅;联系电话:2383145。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室

2022年12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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