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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文件

广海大纪〔2024〕1号
关于对二级纪委2023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纪委工作,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二级纪检组织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广海大纪〔2021〕6号),现对二级纪委2023年履职和自身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和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政治引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核放在首位。坚持实绩导向,坚持科学精准、客观公正,立足有效发挥二级纪委职能作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各二级纪委

三、时间安排

各二级纪委3月27日前提交材料,4月上旬前完成考核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评。各二级纪委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学校二级纪委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填报相关做法和数据。于3月27日前将二级纪委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要点和《学校二级纪委考核评价情况表》(附件2)的word文档和纸质材料扫描版(二级纪委书记或负责人签名、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发纪检监察室邮箱jwb@gdou.edu.cn,纸质版交行政楼401室。

(二)评定考核等次。纪检监察室根据自查自评、工作总结、检查考评及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学校纪委会议审议确定。

(三)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学校纪委名义印发,及时向二级纪委负责人反馈,作为二级纪委委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纪委要将履职考核作为检验工作实绩、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按照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认真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二)按时提交材料。二级纪委要按时提交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如实填报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见人见事,尽量写清具体事例和数据,避免过于笼统和空泛,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张德涛、曾广厅;联系电话:2383145。


附件:1.学校二级纪委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

      2.学校二级纪委考核评价情况表(2023年度)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室

2024年3月1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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