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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文件

广海大纪〔2026〕7号
关于开展二级纪检组织2025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纪检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纪检组织工作,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二级纪检组织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广海大纪〔2021〕6号)要求,对二级纪检组织2025年履职和自身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价。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十三届广东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湛江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政治引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核放在首位。坚持实绩导向,坚持科学精准、客观公正,立足有效发挥二级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各二级纪检组织。

阳江校区6个学院和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的纪检组织成立不久,机构不健全,暂不参与本次考核。

三、时间安排

3月9日前提交考评材料,4月上旬前完成考核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评。各二级纪检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学校二级纪检组织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填报相关做法和数据。

(二)评定考核等次纪检监察室根据自查自评、工作总结、检查考评及平时了解掌握等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学校纪委会议审议确定。

(三)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学校纪委名义印发,及时向二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反馈,作为二级纪检组织的委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将履职考核作为检验工作实绩、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按照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考核相关材料,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如实客观总结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及时撰写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要点,2025年工作总结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减少空话套话虚话;如实填报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见人见事,尽量写清具体事例和数据,避免过于笼统和空泛,严禁弄虚作假或夸大其词。

(三)按时提交上报请于3月9日前将2025年工作总结、2026年工作计划要点和《学校二级纪检组织考核评价情况表》(见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纪检监察室邮箱jwb@gdou.edu.cn,3份材料的纸质版(需双面打印,二级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名,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交湖光校区行政楼401室。

联系人:蔡海立;联系电话:2383145。


附件:1.学校二级纪检组织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25年度)

     2.学校二级纪检组织考核评价情况表(2025年度)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1月18日




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室

2026年1月1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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